2020年4月30日上午,院长刘立云主持召开了四川音乐学院2020年第7次院长办公会议。会议主要研究审议了以下事项:
1.同意继续教育学院提交的《关于审定“2019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证考试”工作经费使用方案的请示》,严格按照省考试院和学校文件要求支出设备租赁、考场用品费用和考官、考务人员补贴,共计235730.51元;结余经费纳入学校预算经费统筹安排。会议要求:计财处要加强对继续教育学院开展此项工作的指导和督查,确保严格按照有关纪律发放补贴;并在年底将此项经费支出中的人员经费额度据实上报主管部门,申报年度绩效核增。
2.同意科研处提交的《关于给予王雁、谭学胜、余政仪、斯丹曼簇(学生)奖励的请示》,给予钢琴系王雁教授、民族声乐系谭学胜教授每人1万元奖励,流行音乐学院余政仪教授、学生斯丹曼簇每人1.5万元奖励。会议要求:科研处要在适当的时候举办颁奖仪式,加强宣传,发挥好优秀人才的示范作用,充分调动教师对重大赛事、重大活动人才培养工作的主动性、积极性和创造性;要进一步完善有关奖励办法和认定评价细则。
3.会议审议了计财处提交的《关于确定流动资金贷款银行的请示》,经举手表决,一致同意农业银行青羊支行作为学院流动资金贷款银行。会议要求:计财处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贷款手续。
4.根据省委省政府相关文件精神,充分讨论了资产办提交的《关于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减免中小企业房租的请示》,经研究决定学校锦江、新都校区校内商铺在今年租期内减免3个月租金。鉴于学校商铺租金按照一年一交的方式进行,2020年租金已全部收取上交国库,故减免费用在2021年租金中扣减。会议强调:资产办要将省委、省政府相关政策及时传达给相关承租企业,并做好宣传、解释工作,营造共克时艰、共同发展的良好氛围。
5.会议研究讨论了教务处提交的《关于审定<四川音乐学院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方案>的请示》,决定艺术附中高三年级学生于5月18日返校复课;其他年级学生、本科生、研究生返校复课时间根据疫情发展形势,省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成都市卫生健康、市场监管等部门的评估核验结果另行确定。会议要求:各职能部门、教学系(院)、艺术附中要严格按照省、市及教育厅疫情防控工作和复课开学要求,积极配合,形成合力,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,稳妥有序推进学校开学复课工作,维护好学校教育教学秩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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